閔熙珍揭露HYBE向她發送了一份為NewJeans製作2個月的佣金合約!”決定無法簽署”

韓國時間8月30日,閔熙珍一方發布了一份官方聲明,公佈了ADOR(或HYBE)為製作NewJeans而提供的「製作佣金合約」的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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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的聲明如下:

「您好,

我們是Macoll諮詢集團,負責代表Sejong律師事務所與媒體溝通,該律所現代表前ADOR代表閔熙珍。

我們在此提供一份聲明,針對ADOR董事會向前代表閔熙珍發出的製作委託合約中的不公平條款,並就一些媒體報導中的不準確之處做出澄清。

2024年8月27日KST,ADOR董事會宣布前代表閔熙珍將繼續負責NewJeans的製作工作。然而,此聲明是違背閔熙珍意願並反映HYBE單方面的媒體操作。

2024年8月28日KST,ADOR董事會主席金周英向閔熙珍發送了一份『製作委託協議』。該合約包含多個單方面且不合理的條款,難以從邏輯上理解。

◇ 2個月的短期製作合約

協議中規定的合約期限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1日,共計僅2個月6天。

在成功完成6月於東京巨蛋的粉絲見面會後,NewJeans計劃於2025年展開世界巡演。該協議提議在僅2個月內完成世界巡演的製作,這令人感到困惑。這顯示出新任ADOR董事會對於行業中所需的關鍵任務缺乏理解。

此外,這種不合理的合約期限表明,ADOR聲稱『所有決策都是為了NewJeans的最大利益』的說法顯然是虛假的,僅僅是為了媒體操作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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◇隨時終止委託合約的權利

製作佣金協議充滿了允許ADOR隨時單方面終止合約的條款。2個月合約期限可以根據ADOR(或實際上是HYBE)的酌情決定縮短。合約規定,如果ADOR認為閔熙珍的表現不足,且沒有明確的依據或標準,則可以立即終止協議。

此外,如果由於ADOR(或HYBE)的業務狀況而認為難以維持合約,或經ADOR的首席執行官判斷必要,則允許立即終止合約。換句話說,ADOR(或HYBE)可以隨時終止合約,無論任何原因。

此外,與所述的「管理和製作分離」原則相矛盾的是,佣金合約顯示出矛盾,例如,如果「管理績效被認為顯著不佳」,則允許終止。該合約充滿了不合理的條款,例如,非競業期限是2個月合約期限的六倍。

絕對不可否認的是,ADOR和NewJeans以其獨創性和與眾不同而受到業界的認可,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,這是在閔熙珍的領導下實現的。

儘管如此,發送如此不合理的合約行為讓人懷疑HYBE是否真的希望繼續將NewJeans的製作工作託付給閔熙珍。這只能被解讀為一種故意「引誘拒絕委託合約」並策劃另一場媒體操作的企圖。

ADOR董事會要求在韓國時間8月30日之前簽署這份不合理的合約。然而,閔熙珍已決定無法簽署。與此同時,這份聲明旨在針對她拒絕ADOR合約後可能出現的任何進一步的媒體報導扭曲進行澄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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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後,ADOR/HYBE已經回應了前首席執行官閔熙珍的最新說法,包括2個月製作佣金合約的「不合理性」。

ADOR/HYBE於韓國標準時間8月30日評論道:「製作佣金合約中規定的2個月期限與閔熙珍目前擔任ADOR內部董事的任期相符,該任期將在3年後,即11月1日結束。如果她的任期得到續約,那麼佣金合約也可以與續約一起進行。」

關於閔熙珍聲稱製作佣金合約可以「隨時因任何原因終止」,ADOR/HYBE反駁道:「這是所有內部董事合約中都包含的最低安全措施。」

最後,ADOR/HYBE表示:「如果對合約條款有異議,與董事會內部進行磋商比發布公開聲明更合適。我們打算發送一份合約草案,以便閔熙珍能夠與首席執行官討論其條款,因此很遺憾這些資訊被公開。」

ADOR/HYBE沒有評論閔熙珍是否會繼續擔任NewJeans的製作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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